《兰州理工大学“包干制”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(2025版)》
第五条 管理费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管理
支出和间接成本补偿,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提取
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
确定,发放至课题组成员及项目参与人员,项目组留存绩效发放
考评依据。其他合理支出是指与项目相关的间接支出,包括实验
室日常水、电、气、暖消耗等费用,便于研究开展所购置的通用
设备、办公耗材等
第六条 经费包干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。项目负责人
在首次办理经费入账手续时,签署经费包干使用承诺书。
第七条 经费包干项目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要求应严格
遵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八条 经费包干项目结题时,可不进行财务验收,项目负
责人应根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,按相关规定办
理技术验收和绩效验收,